刘栩雅,合伙人,男,1962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法学学士,1984年执业至今,律师执业证号:13605198710712937,先后在新余市司法局、新余市律师事务所、新余市第二律师事务所、江西袁河律师事务所工作,分别担任新余市律师事务所业务一科科长、第二律师事务所主任、江西袁河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兼任新余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新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获全国优秀仲裁员、全省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刘栩雅律师法律知识渊博、律师实务经验丰富、全面,责任心强、工作作风踏实务实,擅长公司法、合同法、破产法、房地产、建设工程等民商法律专业领域律师业务。
刘栩雅律师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劳动北路726号欣欣百合大楼10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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