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清平律师,法学本科学历,新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西袁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2009至2011年被新余市人民检察院聘任为民事行政工作联络员;
2、2010年11月撰写论文《浅谈环鄱阳湖区“五河一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疗保护的法制构建》荣获论坛论文奖;
3、2013年11月,论文《新刑诉法框架下的律师辩护---律师的“取证”、“除证”与“质证”》入选“第四届赣鄱律师论坛”,并荣获优秀论文奖;
4、2010年3月,被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劳动人事仲裁员资格;
5、2009年入选新余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法律团”成员;
6、2011年12月,以“ 12355法律服务志愿者”身份参与新余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公益活动。
自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先后与南雄中投实业有限公司、丰城林安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新余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江西中能电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余市渝水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卓龙贸易有限公司、新余市丽明纺织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在本市有重大影响力的企业、个人建立了较为稳定的服务与合作关系。可以为客户提供包括公司项目设立、股权转让、资信调查、融资租赁及抵押等在内的各种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承办了数百余件民商事、刑事案件,涉及股权转让、公司盈余分配、金融保险、房地产开发、融资租赁、职务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
黄清平律师擅长民商事案件代理,刑事辩护、法律顾问工作。对于案件处理具备全局观念、较强的空间交换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判断案情,娴熟应用诉讼技能,为委托人提供最佳的解决方案,争取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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