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森林,男,1950年11月生,汉族,江西省丰城市人,法律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69年参加工作,1994年执业至今,律师执业证号13605199410284984,资深律师,江西袁河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之一。
陈森林律师原任新余市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司法处处长,新余市鑫森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刻苦好学,法学基础扎实,敬业坚毅,思维敏捷,能言善辩,竭诚为当事人服务。先后担任新钢公司、新余力德电子、力德风电公司、新余灵顿-沃斯锻压公司等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所代理的新钢良山铁矿与渝水地矿局、物价局的铁矿资源补偿费案件,在全国冶金业产生了重大影响,每年可为全国冶金矿山避免经济损失1.3亿元。
擅长的法律专业领域:
合同法、公司法、破产法、刑法等
获得的主要荣誉有:
1、2007年,被评为新余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
2、2013年,被司法部“争优创先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党员律师标兵”;
3、2015年4月,被评为新钢关工委“关爱工作先进个人”。
陈森林律师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劳动北路726号欣欣百合大楼十楼
手机:13807906589
电话:0790-6270789、6448500
邮箱:chensenlin658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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