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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法建办:开展微普法 打造法治宣传新阵地

发布时间:2015-04-02 新闻来源:江西普法网 浏览次数:5358 【打印】 【关闭】 【刷新】

  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召开这次会议和举办这次研讨班,尤其是胡厅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我们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回去后,一定按照胡厅长讲话精神和会议要求,紧抓机遇,乘势而上,努力推动我市普法教育工作创新发展。下面,我就新余市开展“微普法”,谈点体会。
  新余市着力创新普法载体,积极探索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走出了一条微博、微信普法的新路子。新余普法微博从去年2月8日上线以来,已发布微博3689条,粉丝量达24.5万人,宣传法律法规60余部,解答法律咨询230余人次,处理网络舆情6次,其影响力已位居全国司法类(司法局、法院、检察院)排行榜第9名。去年8月7 日,新余普法微信公众平台上线,已发普法微信400余条,宣传有关法律法规50 余部。
  一、贴近网民,满足网友的法律需求
  (一)寓法于乐,突出普法的生动趣味性。“微普法”解决了困扰普法宣传难以深入人心的问题,即:普法形式单一化,而单一化的最大体现之一便是语言的束缚性。新余普法官方微博、微信针对网友特点,在编辑创作微博时以生动活泼、俏皮可爱的语言进行创作,一扫官方用语的呆板之风,如借用元芳体创作的“市逸夫小学出台禁骑令,元芳,你怎么看?”就赢得了20多万粉丝的转发。借用且行体、淘宝体、甄嬛体等网络语言,活跃了网络语言的氛围。采取漫画、图片等形式对普法案例、法律条文等进行辅助说明,将法律知识融入幽默的语言形式中。为此,赢得了大量网民的喜爱,增强普法宣传效果。
  (二)以“微”解惑,即时解答网友法律咨询。单一的普法宣传过程,只能被动接受宣传内容,难以满足自身的法律需求,“微普法”的推广,让网民有了自由表达诉求的渠道。针对这一特点,新余普法官方微博以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为己任,对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实行常规性解答与专业性解答相结合。针对网友提出的一般法律咨询,由新余普法官方微博通过私信、电话负责解答,如遇特殊情况承诺在24小时给予有效回应。如遇新余普法官方微博、微信无法解答的专业法律问题时,通过私信等方式由法律志愿者进行解答,满足网友的法律需求。同时,普法微博还就当前社会热点引出话题,发动网友粉丝参与热议,在讨论中明事理、懂法理、学法律。
  二、注重运营,扩大微普法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一)动员各方力量,组建微集群。为将微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下发了《新余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微博工作方案》,明确了普法官方微博的工作定位、工作目标、组织架构及工作内容。根据《方案》要求,分宜县普法办、渝水区普法办、弘道律师事务所、市局司法鉴定管理科等15个部门和单位均已开通官方微博,市司法局40余名干部还开通了个人微博。各官方微博、个人微博积极与新余普法官方微博、微信互动,以“1+15+x”模式运行,发挥了微博官方集群的初步效应,有力提升了新余普法官方微博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二)出台考核办法,运营微普法。为助推微普法工作发展,新余市司法局还出台了《新媒体普法工作考核奖励办法》,鼓励各官方微博、个人微博(微信)积极创作并转评新余普法官方微博、微信,并通过举办微博原创大赛等形式提升全系统微普法的积极性。一年来,各官方微博、个人微博(微信)通过与新余普法官方微博、微信的互动,借助自身的微友圈,扩大了官方微博的影响力和传播力,提升了新余普法官方微博(微信)的影响力。
  (三)网络与现场互动,实现微直播。新余普法官方微博还将网络普法延伸到至现场,实现线上、线下活动互动。一年来,市法建办策划微直播“司法行政为民服务零距离”、“12.4”国家宪法日大型宣传活动、“宪法与我”法治进课堂等活动,通过微博、微信发布活动预告、进行现场微直播等形式,实现网络普法与现场普法互动。
   三、整合资源,构建微平台大普法
  (一)依托微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志愿者基层行”活动。去年以来,新余普法官方微博、微信通过发布招募公告等形式,组织了29名由法官、检察官、律师、新闻工作者等人员组成的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志愿者基层行”活动。一年来,法治宣传志愿者深入双林、钤山、观巢等地,向当地群众散发法治宣传单、法律书籍和法治漫画,宣传纠纷处理、交通安全、土地承包等方面法律法规,耐心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受到当地群众的欢迎。
  (二)创作“微产品”,传播法治好声音。第一,通过借助社会力量的先进技术和创作人员队伍,创作了大量喜闻乐见的法宣产品。如新余普法官方微博联合天马行空创作室创作了《人狗同名》微电影,吸引了大量的网友下载观看,点击率达30万余人次。第二,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市法建办联合有关部门创作以宣传部门法为重点的法治微电影、微小说等。如市法建办以渝水区法院提供的真实案例为原型组织法宣志愿者创作微普法小说《借条》。市交警支队以宣传交通法为宗旨创作法治微电影《意外》。赣西供电公司以宣传反窃电法为内容创作法治微电影《偷鸡蚀米》。新余普法官方微博、微信积极与市公安局、赣西供电公司等官方微博、微信活动,借助《意外》、《偷鸡蚀米》等法治微电影进行宣传,吸引高达十几万网友的点击,取得了寓教于乐的普法效果。
  (三)扩建“微平台”,加强业内合作。新余普法官方微博还注重与上海闵行法宣零距离、海宁司法、新余发布、新余广播电台、新余本土网等省内外一些知名微博的互动与合作。如“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期间,通过与新余本土网的技术合作,成功策划了宪法知识有奖竞答,实现了新余广播电台、中国新余网、新余发布、新余普法官方微博、微信、新余日报全媒体竞赛,吸引了1300多名微友的参与,有效宣传了宪法。
   新余普法官方微博(微信)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创作高效法宣产品、形成微集群效应方面还存在许多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法宣产品形式,做足线下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建设信息工作,进一步丰富普法微博、微信的宣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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